內容更新:2026-10-23。本頁已整理同主題模板稿,改為可逐項核對的實務指南。
資料準備以完整和可核對為原則
將每個債權人及賬戶分開列出,附最新結餘、付款要求和收到的通知。未知資料寫成待查清單,避免只用總欠款掩蓋不同賬戶的條件。
收入與必要支出要有依據
整理實際入賬及穩定開支,另外說明佣金、臨時支援和近期變動。評估可持續供款時,不把未獲確認的收入當作保證資金。
問清程序角色及文件效力
IVA 是一種法定安排。請負責人士說明參與者、建議書及正式通知的作用,將估算、申請和已確認安排分開。程序細節可參考破產管理署的官方資料。
為會面建立跟進表
記錄已確認事項、補件清單、負責聯絡人及下一個期限。收到正式法律文件時,不因正準備諮詢便假設其期限已暫停。
本文提供一般資料整理方法,具體權利、條款及程序須按個案核對。